為何要當人?
為何要活個人樣?
怎樣才算活個人模人樣?
姦淫擄掠燒殺搶騙!?
喔!如果以上一股腦兒都幹了,那肯定是個人了!
除了人,你見著摸著活生生的東西也沒別的幹得出。
所以要像個人樣?照這做必然十拿九穩,人到不能再人!
但是,人間管叫這樣的人,禽獸!
怪了,飛禽走獸至少不淫不擄不燒不騙,50%而已,頂多半個人。
難怪是禽獸,不是人。半人不算人,聽來很合理。
所以多數"禽獸"只做了姦淫、或擄殺、或搶騙,連半人都不算,真是禽獸!
都做齊了,有毅力有努力、有勇氣有豪氣,真他媽的是個人啊!
但仍不是。人間也叫這樣的人,人渣。
明明必然是人了?為何還要加個渣字?
餘料?泄物?不純?
我個人認為"不純"影響比較大。
一次做盡的人物哪來那麼多?有人徒活一世也沒見著一個。
蓋棺論定,你苟活一輩子連個"人"都沒見過,混在一堆"不是人"的社會裡還窩囊沒出頭?
那不跟蟲沒兩樣?想想做做禽獸還稱頭些?!
還好,人向來就希冀民主,少數服從多數,多數就是民主。
既然多數人都沒毅力膽量做到盡做到純,那麼不純才叫純,
所有壞事都不幹不碰不想不掛嘴上的,才是不純砍頭的純種人。
純到不能再純,不純沾上壞邊就抓來砍頭!方有此一成語典故。
但問題又來了,而且問題更大!
這麼純的比起另一種也純到不行的,更少更難見著碰著。
若真來個不純砍頭?那麼你我他與兒子奶媽都要被砍光光了!
於是,再來趟少數服從多數,多數就是民主。
那樣的純人取做聖人。
即使假聖人不時出沒招搖拐騙,但真聖人可就像故事書裡寫的聖到不行了。
很好!聖人與人渣,去頭兼去尾,中間就是多數,中庸即是大道。
這樣不只你我他,連兒子奶媽的後世後孫,都可方方便便舒舒服服做個人了。
回頭一看,
不用發起狠來,姦淫擄掠燒殺搶騙這一堆挺有難度的事都幹,
也無需憋起來,不能做不能碰不能想連意淫一點點都不可以,
然後,你就是個人了!
靠!這麼好辦,難怪你也想當個人!無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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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然想起一個景象~~~ 那些禽、獸們....在指責他們同類時會不會也罵道:真的是人類呀!!!(大笑) 非我族類,有同類的優越感一向是本能的表現不是嗎? 急於撇清和爛人的不同,於是就將那人直指成"禽獸",不過倒也無需替禽獸們叫屈~~~說不定牠們也很賭爛人類~哈哈! 至於中庸之道~好啊!保命又安康!有何不好~(笑) 過分好~很假!過分壞~很賤! 大部分的人選擇小壞小好於一身~~~多麼聰明多麼善體人意,且不容易招惹麻煩,眼觀四方耳聽八方~大家都說好,就趕緊說ㄏㄠˇ!大家幹譙誰~也快點跟著譙兩句~準沒錯準安全!合群當中還顯正義!多麼一舉數得~身為人就是要這麼幹下去~~~才不會枉為人!(冷冷笑)
牛羊都是聚在一團求保衛, 但被擠在外頭或落單的就成獅群的食物。 而擠在裡頭的,真的是有團結之心?互保之意嗎? 很多只是沒其他辦法,往裡頭擠是唯一的活命之道而已。 但獅群走了,沒危險了, 越會擠裡頭越能活命的,講話可能很大聲! 因為,他知道自己活得下來,久了就成前輩成先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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